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高金平】冤税:合同的错,还是会计的错?冤税:合同的错,还是会计的错?2015-08-27 高金平 高金平税频道 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 微信号功能介绍国家税务干部学院教授,兼任上海交大税务讨论所所长,北大、清华、长江、上高金等知名商学院 EMBA 课程教授,中国社科院讨论生院硕导。开通税务频道,关注最新政策、探讨财经热点、讨论税务案例、分享财经智慧。会计处理藏玄机原始凭证现端倪【基本案情】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成立于 2024 年,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主管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2024 年9 月,市地税稽查局对 A 公司实施税务检查,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A 公司对税务处理决定存在争议的事项如下:1.A 公司的开发项目“国际家园”分三期开发,一期工程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检查发现,A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与建筑商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协议约定:(1)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 5 万平米,其中 1 万平米(具体房号、面积、单价略)以均价 12000 元/平米抵偿应付建筑商工程款;(2)该 1 万平米,假如建筑商找到实际购房人,由 A 公司与实际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房款全额用于偿还建筑商工程款,实际售价超过 12000 元/平米的部分,作为开发商延期支付工程款项的利息,归建筑商所有;(3)截止到该 1 万平米商品房可办理房产证过户之日,尚未销售的房产由 A 公司与建筑商以 12000 元/平米的售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将房产过户给建筑商;(4)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A 公司账面欠该建筑商工程款 15000 万元,除上述“以房抵债”12000 万元外,剩余 3000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付清。后期发生的工程款项仍根据原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及支付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A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上述协议及付款凭证,作分录:借:应付账款—建筑商 15000 万元贷:预收账款—建筑商 12000 万元银行存款 3000 万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A 公司与建筑商找到的实际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根据收取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科目,A 公司将售房款归还建筑商时,借记“预收账款-建筑商”,贷记“银行存款”。截至检查日,“预收账款-建筑商”科目贷方余额 9000 万元。A 公司与购房人签订的预收账款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