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车主(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客运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 ,车型(油气两用): ,颜色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本承包营运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一)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标准为 元,月头付款方式,承包费用乙方按每月 日将款汇在 银行,卡号 ,不按时支付租金的,累计时间超过 日的,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二)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保证金
此车收取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定当日收取
合同终止时,根据以下情况处理: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在承包期内是否有违章罚款,保留 100 天后一次返还无息退还给乙方
②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在 30 日期内将 元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假如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
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如因特别情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因素),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合同终止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