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渠道外拓销售协议甲方:淮安宏远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就 中央华府 (以下简称项目)委托乙方开展渠道外拓销售事宜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 中央华府 开展非独占性渠道外拓销售工作
乙方渠道外拓销售期限自2024年 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止
项目销售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对外销售价格表为准,乙方不得低于该价格销售,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渠道拓客工作
二、外拓团队组建及业绩确认1、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拓客人员
2、乙方外拓人员亲自带客户或由外拓人员电话或通过其他渠道邀约至项目案场定单或签约的客户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
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提供与项目销售有关的真实、合法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等以及用于销售所必需的宣传资料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资料实事求是地宣传项目情况,如因乙方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甲方案场置业顾问应保证接待的统一性,不可因渠道来访客户而接待消极散漫
3、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审核和签订、销售款项的收取和办理银行按揭事宜
4、乙方自主组织开展项目的销售工作包括各宣传布点、销售推广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但销售推广中所需车辆的使用及宣传物料等由甲方义务提供
5、乙方确保上访客户数量不少于10组
6、乙方保证全部销售款项及时全额回笼至甲方专项帐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另设帐户,对销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做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做好客户资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
8、乙方对价格体系等项目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