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若尔盖县龙宗加油站股份转让合同甲方:格尕,身份证号码: 513224196408183077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扎西泽仁,身份证号码: 513232198111280019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保证人)乙方系若尔盖县龙宗加油站投资人、所有权人,并拥有该加油站 100%股份,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股份转让协议:一、 合同标的及现状。 乙方前期已为加油站项目的立项、设立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经济投入,为加快加油站项目的建设,顺利实现投资目的,为社会制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现将加油站 99%的股份转让给甲方。该转让标的具体为:若尔盖县巴西乡龙宗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利,包括: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发票、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批文、资料清单》)。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含乙方为加油站投入的资产和为设立加油站时投入的注册资金 100 万元。二、 声明和保证。1、乙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及诉讼。2、乙方确保受让合同转让标的股权后,甲方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3、乙方保证附件中所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三、 股份转让费及支付方式。股份转让费 70 万元人民币(大写: 柒拾万 元整)。甲方已于前期支付定金 5 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 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 24 小时内,甲方支付 40 万元(大写: 肆拾万 元整)。余款 25 万元(大写: 贰拾伍万 元整)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付清。四、抵押担保、保证。1 、 甲 方 以 自 有 住 房 ( 房 权 证 房 监 字 第 号 ; 丘 地 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物。抵押物必须手续合法、费用齐全;在未支付完毕股份转让费之前所有手续含房产证、委托公证书等全部交于甲方保管。2、乙方以 的经营权及所有财产作为此债务的抵押担保。3、办理抵押担保所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4、甲方应在乙方要求时间 内提供办理抵押登记相关资料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拒不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按每逾一天支付乙方 元违约金,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除有权追究违约金外,还可无责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过程中实际已产生的一切费用。5、 同意作为甲方的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