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劳务派遣协议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 方: 北京经中太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 北京金服聚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下 , 就 劳 务 派遣 事 宜 协 商 一 致 , 制 订 此 协 议 , 共 同 遵 守 本协 议 所 列 各 项 协 议 条 款
第 一 条 甲 乙 双 方 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合 同 法 》 和 北 京 市 相 关 劳 动 法 律 、 法 规为 劳 务 派 遣 行 为 准 则
第 二 条 乙 方 须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合 同 法 》 和 北 京 市 相 关 劳 动 法 律 、 法 规, ; 制 定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的 《 用 工 制 度 》
第 三 条 甲 方 须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合 同 法 》 和 北 京 市 相 关 劳 动 法 律 、 法 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劳务派遣人员 签 订 《 劳 动 合 同 》
第 四 条 乙 方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同法》与北京市各项劳动法规,有权解除 或 终 止 与 劳 务 人 员 的 合 同
第 五 条 派 遣 员 工 因 享 受 的 权 益
1 、 甲 方 派 遣 员 工 与 乙 方 员 工 享 有 同 等 的 劳 动保 护 和 劳 动 安 全 生 产 用 品
2 、 甲 方 派 遣 员 工 享 受 与 乙 方 员 工 同 等 的 政 治权 利 和 接 受 教 育 培 训 的 权 利
3 、 甲 方 派 遣 员 工 按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有 关 规 定 享受 婚 、 丧 和 计 划 生 育 假 待 遇
4 、 甲 方 派 遣 员 工 享 受 患 病 、 非 因 工 负 伤 、 患职 业 病 或 因 公 负 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