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及人事调配注意事项各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现将我们公司各项目部在劳动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以后应该注意的事项发给各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一、项目部在招用农民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示1、使用未成年人(16 岁)国务院令第(364 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 5000 元罚款;第十条,童工伤残或死亡,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
还根据《劳动保障部>令第 19 号《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四条伤残按赔偿基数的 1--16 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第六条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 10 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有关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二万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4 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有关未建立职工名册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有关未支付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酬劳、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酬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根据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