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BF——2024——0138 合同编号:北京市蔬菜种植收购合同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蔬菜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蔬菜品种种植地点种植方式种植面积种植数量交付时间保护价/市场价/固定价价格(元)总价(元)总计第二条 产品要求:□蔬菜外观等级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GB18406-2001)□有机食品标准(GB/T19630—2024)□北京市蔬菜安全卫生要求(DB11/153-2024)□
第三条 技术指导与培训甲方 □是 □否 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
(选择“否”本条下面内容可不填)甲方 □有偿 □无偿 提供蔬菜种植所需相关农资,包括: 等;有偿提供的价格为
甲方 □有偿 □无偿 提供相关种植技术及经验指导;有偿指导价格为 元/亩
以上合计: 元,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清;□于交付蔬菜时抵扣收购款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甲方的指导进行蔬菜种植、养护,并确保交付的蔬菜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定价及付款1.收购价格:(1)保护价:交付蔬菜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交付蔬菜时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收购价格
(2)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收购蔬菜时的市场时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收购价
市场价确定方法:
(3)固定价:此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2.付款选择:(1)定金: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得超过总价款 20%),结算时抵作收购款
(2)预付款: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抵作收购款
(3)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蔬菜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蔬菜合格后 日内 次付清收购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