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第1页
1/9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第2页
2/9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第3页
3/9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情 2024 年 9 月 21 日早上 6 时许,江西省分宜县居民杨来英到分宜县中医院妇产科分娩。杨来英在分娩的过程中,由于胎儿巨大,双肩娩出困难,在医生实行压头娩出右肩后,杨来英才得以于同日 7 时许生下女儿黄某(体重 4.1 公斤),但新生儿出现右手骨折,右臂丛神经损伤。为此,杨来英于 2024 年 9 月20 日向分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宜县中医院赔偿黄孟银各种经济损失共计 19535.50 元。2024 年 5 月 28 日中午,分宜县居民钟细珍因怀孕临产到分宜县幼保健院分娩。同日晚上 7 时,钟细珍进入产房,晚上 7 时 30 分许生出女儿林易(体重4.1 公斤)。由于胎儿属巨大儿,头娩出后,双肩娩出困难,于是医生压头旋转娩出左肩,胎儿娩出,出现左锁骨骨折。为此,钟细珍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向分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宜县妇幼保健院赔偿林易各种经济损失共计 19086 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起案件的原告都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医院在分娩过程中没有实行符合客观实际的分娩措施,从而导致新生儿手骨折,要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判令医院赔偿自己的人身和精神损失。 两家医院则认为,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并没有违反医疗操作规程,新生儿发生的锁骨骨折系巨大胎儿易出现的并发症,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完全履行了医务人员应尽的职责,可谓尽心尽责,根本不存在过失更没有过错,故医院不应当承担责任,且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也不应适用《消法》,要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24 年 10 月 15 日分宜法院委托新余市医学会对两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24 年 12 月 1 日新余市医学会分别出具鉴定书,均认为医院在分娩助产过程中操作法律规范,新生儿出现的锁骨骨折系巨大儿肩难产所造成的常见并发症,医院方在医疗行为中无过失,且新生儿锁骨骨折无需特别处理,目前已达临床愈合,愈后情况良好,不会留下后遗症。因此,认定两起事故均不属于医疗事故。审判 两起案件经分宜法院组织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分别由两被告一次性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 4000 元和 5000 元。评析 两起案件最终都以调解结案了,但围绕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在该院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