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医疗项目售后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甲方需求,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要出发,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医疗项目售后服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乙方为患者提供医疗售后服务项目,具体
第二条 服务期限医疗项目售后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和银行账户 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
乙方每次接受甲方的一个患者,根据患者实际治疗费用,由甲方转款乙方
因患者提前在甲方预付费用,当患者医疗售后医疗项目治疗完,由甲方向乙方下面账户转医疗费用,并由乙方直接给患者开具发票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预收患者的售后治疗费用
2、甲方应把患者基本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了解患者在乙方售后治疗情况
4、 5、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法人资格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医院资质等证书,具有为患者提供售后治疗服务的能力2、乙方的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证》,护士取得《护士证》
3、乙方应对患者服务态度友好,尽心尽责为患者提供服务
4、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医疗设施环境、先进的技术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乙方严格保密甲方的患者信息,乙方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存储信息不被披露或者泄露
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实行一切合理措施避开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2、本条款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纠纷解决 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条 不可抗力1、合同任何一方若遭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