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检验项目廉洁购销承诺书 需方:公主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供方: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法律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一、供需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医学检验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的委托医学检验事宜进行。二、需方应当严格执行医学检验项目合作协议书内容,对送检的检验项目标本及发票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需方严禁接受供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需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供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需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向供方提供有关医学检验项目用量信息,或为供方提供合同外便利。五、供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需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疗器械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供方指定(被授权人) 梁延春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需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准到住院部、门诊部等推销医学检验项目,不得借故到需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供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需方有权终止委托配送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供需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24〕50 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疗器械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需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公主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2024 年 1 月 15 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廉洁购销承诺书需方:公主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供方:宽城区老肯医疗器械经营部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