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塔城市人民医院与基层医院或社区医院双向转诊协议 实施“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双向转诊服务是有政府牵头对城市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一项重要医改措施
为积极发挥大中型医院人才、技术及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各基层医院或社区医院的服务功能和网点资源,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为了法律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甲方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医院乙方协作医疗机构: 塔城市人民医院 一、甲方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和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甲方向乙方上转病人时仔细填写双向转诊单,注明初步诊断,基本病情,经治医生签名后,医务科盖章后方可转诊
4、双向转诊单分存根联与转诊联,患者转诊时需持转诊单就诊,存根栏由医务科留存
5、对于急诊重病人转诊时应谨慎,须第一时间就地抢救处理,转院时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的医生说明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6、对需要进行特别检验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的病人可向乙方预约诊疗服务机构进行电话预约,并将预约的检查日期和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告知患者
病人持基层医院或社区医生开具的检验或检查单,直接到乙方门诊部划价收费后,进行检验或检查(免挂号和诊查费)
二、 乙方责任1、 乙方设专人负责接待由甲方上转病人的相关接诊服务,仔细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的病区住院或相应的科室门诊就诊
2、 乙方对甲方上转的病人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在此期间专科医生有义务接受甲方医生的咨询,将病人的诊疗情况反馈甲方医生
3、 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后进入康复期,乙方专科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并向甲方说明病人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