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青海翊欧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置:城东区八一路十字伊隆停车场 2、广告牌制作材料: 大型钢架单立柱广告牌 3、规格尺寸:立柱高 12 米,直径:1
2 米,广告面:6mX18m,总高度:18m 第二条 租凭期限: 该广告位租凭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甲方协助安装、发布、维护等
3、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合同签订日甲方即付乙方 %预付款,即(大写) 元整(¥: 元),广告发布后 天内付清余款,即(大写) 元整(¥: 元)
4、付款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乙方对公账号:68851012024008000504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西门支行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协助甲方广告布安装、发布、维护的有关规定,乙方不得向甲方另索取费用
2、在合同期内,除初次广告画面外,更换二次以上画面需另收取费用
并在广告画面上对广告主题语进行修饰
3、租用期内,甲方广告布安装美观、完整后
乙方须负责做广告维护和保养工作
如广告画面出现因人为、市政规划要求造成损坏或拆除,乙方在应事前即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有关人员进行沟通维护,否则,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