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双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合同备案登记表机构名称(盖章)机构地址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机构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机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检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测机构自查检测机构资质与检测项目是否符合符合 不符合 检测合同中项目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符合 不符合 检测机构有无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况 有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检测项目、涉及部位、数量现场检测开展时间(非现场检测可不填)工程名称质监备案编号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审核人:复核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人:备案时间: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