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保密协议甲方(公司): 青岛东泰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乙方成为甲方合作伙伴后,甲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供给乙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的甲方商业模式、经营、顾客、设计、技术、财务、数据类信息、标准化管理流程、文件等。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第 1 条 定义甲方:泛指甲方及甲方的一切投资公司、关联公司。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第 2 条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2.1 经营决策;2.2 招商计划、市场信息、招商培训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内容;2.3 顾客信息及顾客档案;2.4 工作方法、技术、资料、渠道;2.5 设计图稿;2.6 数据、工具资料;2.7 顾客协议、招投标文件;2.8 财务资料;2.9 工资;2.10 网络内能猎取的所有甲方数据;2.11 商业计划书;2.12 甲方确认的应当保密的其他信息。第 3 条 上述信息不论甲方是否将其规定为秘密,也不论甲方是否实行了特别保密措施,均是保密协议范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4 条 除正常工作需要的信息沟通传递以外(符合公司程序法律规范文件、公司员工手册及法律法规),凡乙方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电子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第 5 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5.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5.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股东或合作单位,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5.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加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5.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