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法培训纲要目录一、合同概述:定义及原则,分类、合同形式二、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合同成立时间地点,缔约过失责任(招标)三、合同效力:生效要件,表见代理,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四、合同履行:履行概念及原则,履行中的抗辩权五、合同变更与转让:主体和内容的变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解除的条件效力七、违约责任:违约行为、原则及补救方式八、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和诉讼九、买卖合同一、合同概述:(一)合同: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主体:民事法律法律规范规定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公法人、私法人(2 种法人的区别:管理与被管理和平等的私人商事关系)有以下:国家,及表示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企业等主体。 (二) 常见的种类: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以双方是否负有义务为标准划分。双方都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为双务合同,反之为单务合同,如: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2、 有偿与无偿合同:以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为标准划分的:一方享有权利的同时需向对方偿付对价,反之为无偿。如无偿借用3、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合同成立条件为标准作的分类。以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的我诺成。除此外还需以交付标的物或其它行为完成合同才成立的为实践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意思表示:行为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外在的行为将自己内心的意思表示出来从而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的行为。如签订合同。4、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有特定名称的是有名合同,反之是无名合同 。对无名的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三) 原则:地位平等原则(不得强加意志给对方)、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过程都必须互相配合、善意协作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合同里体现最大的诚信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约定违约金,选择争议管辖的法院等)(四) 形式:作为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的外在表现方式:开头、书面、合同凭证等多种方式。二、订立过程:1、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成立要约的 3 个条件:向特定人做出;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人发出。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生效和撤销2、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寻人启事、征婚、招聘,求购等)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 3 个条件则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