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遇到合同法问题
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
点击>> http://s
yingle
com合同的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期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过程
它与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有效不同,这个过程一般需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 13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实行要约、承诺方式
”这是我国合同法对国际惯例通用法律名词的借鉴吸收
一 要约 要约是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在活动和对处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双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规定:1
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对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是:(1)在性质上,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仅是订立的预备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表意法律咨询 s
yingle
com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为
(2)在直接目的上,要约是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并不以订立为直接目的,它在于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3)在内容上,要约必须具体确定,包括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在内容上就没有这样的要求
(4)在效力上,要约一经相对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应受要约约束,承担法律责任;而要约邀请则不能是这样,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指要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它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