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吴忠市烟草公司卷烟零售终端高价位卷烟经销协议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编号: 号 乙方: 为法律规范高价位卷烟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人为炒作和倒买倒卖高价位卷烟,进一步维护卷烟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经销高价位卷烟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约遵守
本协议中高价位卷烟是指卷烟品牌(规格)含税批发价格在 680 元/条(含680 元)以上的牌号
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负责根据高价位卷烟投放目标客户选取标准,确定投放范围及目标客户,通过新商盟平台向卷烟零售客户进行公示
第二条:甲方负责通过“新商盟平台”或《吴忠烟草报》等媒介,及时公示高价位卷烟目标投放客户名单、投放标准、投放时间,确保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投放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品牌培育、宣传促销、经营指导、卷烟陈列等服务资源,并加强对高价位卷烟市场维护及管理,帮助乙方提升高价位卷烟销售能力
第四条:甲方严格根据烟草行业卷烟经营相关规定,加大货源组织力度(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向乙方提供稳定的卷烟货源,基本满足零售客户货源需求
乙方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卷烟零售指导价格销售高价位卷烟,不随意降低、抬高或通过不正当手段人为炒作高价位卷烟,扰乱高价位卷烟价格秩序
第五条:乙方销售高价位卷烟必须从甲方购进卷烟,不从非法渠道购进,不从事或参加假冒伪劣高价位卷烟的制造、销售,扰乱高价位卷烟市场秩序
第六条:乙方在销售高价位卷烟时要严格根据甲方相关要求开展零包明码标价、卷烟条包陈列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七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接受卷烟工业企业或业务代表提供的高价位卷烟宣传物料并协助其开展卷烟促销活动
第八条:乙方不得销售卷烟工业企业提供的纪念烟、品吸烟、订制烟、专供烟及带有特别标注的高价位卷烟
第九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