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咨 询 顾 问 协 议甲 方 : XX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简 称 “ 甲 方 ” )注 册 地 : 深 圳 市XX 区 XX 路 1012 号 XX 大 厦 十 六 层至 二 十 六 层乙 方 : 深 圳 市 XXX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简 称 “ 乙 方 ” )注 册 地 : 深 圳 市 龙 华 新 区 民 治 街 道 XX 区 105 栋1303鉴 于 :1 、 乙 方 具 有 丰 富 的 为 企 业 提 供 综 合 服 务 的 经验 和 大 量 优 质 的 企 业 资 源 ; 甲 方 具 有 相 应 的IPO 及新 三 板 业 务 主 办 券 商 资 质 , 具 有 大 量 专 业 金 融 人才 和 丰 富 的 项 目 经 验
2 、 甲 方 同 意 聘 请 乙 方 作 为 顾 问 提 供 咨 询 服 务,乙 方 同 意 利 用 自 身 的 经 验 和 渠 道 为 甲 方 提 供 顾 问及 咨 询 服 务
据 此 , 甲 乙 双 方 经 友 好 协 商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以资 共 同 遵 照 履 行
一 、 双 方 的 缔 约 资 质1 、 双 方 保 证 其 均 是 依 法 成 立 并 有 效 存 续 的 法 人 ,具 有 签 署 本 协 议 的 权 利 能 力 与 行 为 能 力 , 本 协 议一 经 签 署 即 为 对 双 方 构 成 具 有 约 束 力 的 法 律 文 件
2 、 双 方 保 证 其 依 本 协 议 而 承 担 的 义 务 是 合 法 有效 的 义 务 , 双 方 履 行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义 务 与 其 依 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 它 协 议 或 文 件 而 履 行 的 义 务 并 不 冲 突 , 同 时 与法 律 、 法 规 及 有 关 行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