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见合水岸售楼部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SCB(2024)02号委托方(甲方):贵州见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58-3576018地址:柏果镇东升村四组承接方(乙方):张廷慧身份证号:520242197001194714联系电话:15885391947地址:柏果镇联云村 1 组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见合水岸售楼部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见合水岸售楼部装修 2、工程地址:盘县见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 号门面 3、居室规格:房型 门面售楼部 总计施工面积_48.24_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5、工程总天数:_25_天 工程开工日期:_2024 _ 年_8_月_12_日 工程竣工日期:_2024_年_9_月_6_日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叁万零陆佰 元整,小写¥_30600.00_元。实行包干使用原则,装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按设计要求执行,并在进场时经双方认可。完成后应达到设计效果。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违反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使用材料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出现丢失、损坏、达不到使用要求,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结算时乙方须出具发票,如乙方不出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装修款。(注:装修费用包括一切费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出具施工变更通知,通知施工施工场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本合同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乙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事故和工期,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