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网上备案和登记1
作业目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订的新的商品房交易形式,其目的在于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法律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
作业依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自 2024 年 3 月 30 日施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
2024 年 4 月 2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沪府发[2024]16 号)3
主管岗位 营销策划:组织和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过程
主办岗位 销售员: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紧前工作符合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条件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经预售直接现售商品房时,应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即时公布下列信息:5
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5
2 商品房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平面布置图、建筑分层平面图;5
3 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5
4 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5
5 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5
6 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
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买人应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
商品房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和进行房地产登记申请
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4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的核校,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