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标变更申请书(三)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申请人名义(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变更后代理机构名称: 变更后文件接收人名称: 变更后文件接收人地址: 邮政编码: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是否共有商标: □是 □否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填写说明 1.办理变更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印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根据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根据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变更后文件接收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详细填写。 4.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5.属于共有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选择“是”;非共有商标选择“否”。 6.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称/地址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 8.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楚。 10.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 500 元人民币。11.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www.saic.gov.cn)。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附页) 1.名义(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章戳/签字) (英文): 2.名义(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章戳/签字)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