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网(基建/3)190-20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行为,持续提升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程法律规范,以及公司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是指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依据合同约定对参加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的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企业实施的专业管理
第三条 公司根据管理范围分级集中招标选择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通过监理合同授予监理权限,确保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以维护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 35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 1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监理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负责所属监理单位的专业管理,组织制定公司建设监理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各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省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同)对所属监理单位的管理
(四)负责对省公司级单位监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五)讨论、协调公司在监理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六条 公司沟通建设部、直流建设部负责对所管理项目的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监理管理要求,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负责所属监理单位的专业管理,及时向公司反馈监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参加省公司所属输变电工程的监理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