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六章 货物的检验一、思考题1.简述货物检验的含义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答:(1)货物检验的含义货物检验又称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给买方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买卖合同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或检疫。(2)货物检验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买卖双方分处两个国家(地区),一般不是当面交接货物,且进出口货物需要经过长途运输,多次装卸,如到货出现品质缺陷、数量短缺等,容易引起有关方面的争议。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开争议的发生,以及发生争议后便于分清责任和进行处理,就需要由一个有资格的、有权威的,独立于买卖双方以外的公正的第三者,即专业的检验机构负责对卖方交付的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进行检验,或对装运技术、货物残损短缺等情况进行检验或鉴定。检验机构检验或鉴定后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支付货款和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因此,进出口货物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业务环节。2.何谓“收到货物”和“接受货物”?为什么说买方收到货物并不意味着已经接受货物?答:(1)“收到货物”是指买方收到合同中的标的物;“接受货物”是指买方认为他所购买的货物在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均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因而同意接受卖方所交付的货物。(2)买方“收到”货物并不意味着已经“接受”了货物。因为假如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认为与买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他可以拒收。假如未经检验就接受了货物,即使事后发现货物有问题,也不能再行使拒收的权利。3.何谓买方的检验权?各国法律对买方检验权主要有哪些规定?答:(1)买方的检验权的含义买方的检验权是指买方有权对所交易的货物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即作为交付与接受货物的依据。(2)各国法律对买方检验权的规定英国《货物买卖法》第 34 条(2)款规定:“除另有约定者外,当卖方向买方交货时,根据买方的请求,卖方应向其提供一个检验货物的合理机会,以便能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同条(1)款又规定:“如他以前未曾对该货进行过检验,则除非等到他有一个合理的机会加以检验……不能认为他已经接受了货物。”美国《统一商法典》第 2—606 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