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甲方:北京中弘文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买断)中弘·北京像素(南区)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像素南区车场)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特签署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受北京像素开发商委托,全面负责像素南区地下停车场的经营与维护工作
二、乙方为北京像素南区 号 楼 房间业主/使用人,申请向甲方租用(买断)像素南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的车辆停放使用权
三、乙方申请泊放车辆的车牌号码为 ,车型为: ,车身颜色
四、甲方将像素南区车场 号车位租赁(买断)给乙方作为上述登记车辆泊车使用
经双方检查验收上述车位无异议后,缴清相应费用,签订本协议,甲方将乙方上述登记车辆进行登记录入车场计费系统,甲方正式将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车辆按日扣减停车费费用
五、上述车位租用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车场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元/位/月
上述车位使用期限费用付费方式为一次性缴付
上述车位只限于本协议中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
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此车位的原始形态或使用性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车位转租他人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遵守《地下车场安全管理规定》和《车场安全协议》中一切条款,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乙方承租(买断)本协议中车位后,乙方自行维护此车位的使用权
甲方为维护地下车场内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或进行必要的设施改造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所租赁的车位,乙方须配合执行
其它情况下,须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方可进行调整
十一、乙方须妥善保存甲方发放给上述登记车辆进出车场的相关卡、证,如有遗失或毁坏,乙方须在 24 小时内到甲方(物业公司)进行补办并交纳相应卡、证的工本费
若逾期未补办证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车场
十二、乙方如续租本车位,须于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