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商与销售代理协议书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经营的 项目一期、二期的招商与销售独家代理机构,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90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12 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与其他机构进行招商与销售代理合作,渠道分销由乙方建立; 第二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户外、报纸、电视、网络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活动组织、礼品费等)由甲方负责支付;2、甲方提供售楼部、楼书、办公室、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水电费、车辆 1 辆等,费用由甲方承担;3、乙方招商与销售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 2 页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甲乙双方暂定为 5500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所有房源价格但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执行
第四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销售佣金:购房者与甲方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并缴纳首期房款后,乙方代理销视为完成,甲方支付乙方代理销售佣金
代理销售佣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在当月 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代理销售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为每月销售总额的 8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3/7 比例分成(税后,甲方 70%,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