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24-021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书承包人(全称):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 分包人(全称): 天津一建机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天津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金之谷大厦(国际商会大厦)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劲性钢结构塔基 二、 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暂定 陆拾万元 (人民币), 小写: 暂定 60 万元 ;最终以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结算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三、 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 年 / 月 /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 天
四、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 格 五、 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