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墙干挂石承包施工合同发包方: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业务及执法办案用房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业务及执法办案用房第二条、工程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与观山大道交汇处第三条、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1、承包范围:依据深圳市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干挂石材施工图、设计说明、技术法律规范、施工法律规范等要求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外墙干挂石后置件安装,现有预埋件的清理防锈、钢骨架加工、焊接、石材安装、脚手架搭设(内墙低于 5
4m 的脚手架、外墙架改架工及外架操作层的架板满铺)等;2)、主体外墙保温单面铝箔空气层半硬质岩棉板安置、防雷装置连接;3)、材料切割、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安装、石材接缝密封胶处理;4)、甲方供应的材料、半成品、成品领取及场内运输,搬运、堆放,配合机械作业;石材成品安装损耗不得超过 0
1%,副材配件损耗不得超过 0
1%;材料损耗超出部分按甲方采购的价格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施工过程中的每天工完场清,竣工清理,质量保证至竣工验收通过等
2、承包方式:1)、本工程包工、不包材料、包小型工具(电焊机、焊条、切割机、切割片、电钻等)、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人工运输自身所需材料;2)乙方按甲方划分落实施工段进行施工、若乙方施工进度跟不上计划时间时,甲方有权调动安排其他施工班组进行调整乙方施工段,乙方无权干涉
若乙方有意闹事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第四条:承包单价如下:(不含税)本工程外墙干挂石材综合单价为:170 元/m2第五条、工期:1、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注明的日期作为本工程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