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持股协议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风险提示一: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方式规定了委托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委托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需注意,持股协议的法律效力仅及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下简称“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第 1 页,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风险提示二: 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第二条 委托权限 风险提示三: 应列明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四: 对委托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应详细,以此证明委托方为委托持股份额的实际所有者。 注意,受托方仅为名义持有,不承担委托方的投资风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第 2 页,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