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价值增值与资本运作模式研究一、研究背景1999年,中国政府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分别收购、经营、处置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约1
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成立,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有196家;2005年经过重组,央企数量减少为178家
按原计划,十一五末央企数量将减少到80-100家,但截至目前,仍有123家央企
根据国资委最新规划,十二五期间,央企数量将减少到30-50家
今后,国资委将采取同行业重组等方式,组建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处于产业支柱地位的中央企业
而对一些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实行同业重组的弱势企业,将授权非金融资产管理(经营)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委托经营管理
2010年之前,国资委已有下属两家资产公司——中国诚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诚集团”)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
其中,国投公司的资产经营业务由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负责
2001年初国投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后,对国投系统部分非主业资产、不良资产的专业化管理,提升企业价值,积累了一定的资产处置和资本运作经验
受国资委委托,2004年开始,国投公司成功托管运作了已经资不抵债、债权债务复杂的中企之一中国包装总公司
为进一步适应央企重组和不良资产经营、托管的需要,据国务院批复,2010年12月,国资委正式组建其下属的第三家非金融资产经营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公司”)
国新公司主要职能是:在中央企业范围内从事企业重组和资产整合业务
国新公司不是生产经营企业,也不是投资公司,其定位为: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
其主要任务,一是持有进入国新公司的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并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