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京建交〔2024〕628 号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开发区房地局、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交易保证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的监督管理,现将我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 2008 年 10 月 15 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当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详见附件 1),由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按《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24〕508 号)的有关规定,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
服务窗口提供网上签约政策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
二、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设置的服务窗口负责为本辖区内的存量房买卖提供网上签约服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办理转移登记的,由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提供服务
各服务窗口设置在交易权属办事大厅,提供免费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办公时间
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24〕508 号)执行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员隐瞒身份、欺瞒消费者签订自行成交版合同、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专用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的,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在服务窗口进行网上签约的程序如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