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评价咨询合同书项目名称: 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C17 合同段 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项目地点: 理县米亚罗镇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岳阳路桥基建总公司 汶马高速 C17 合同段项目部 受 托 方:四川省康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 2015 年 4 月 23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评估咨询合同书委托方(甲方):岳阳路桥基建总公司汶马高速 C17 合同段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理县米亚罗镇联系电话:受托方(乙方):(开户名称)四川省康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 39 号开户银行:成都市建行青羊支行帐 号:51001446436051501911邮政编码:610072联系电话:15982258718,张红义鉴于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需要就 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C17 合同段工程 ( 包含隧道、桥梁、路基、连接线等工程 ) 安全风险评估 项目委托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咨询,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安全评估项目名称: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C17 合同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第二条 安全评估内容: 项目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对施工安全 风险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防范对策措施 , 最终得出安全风险评估结论。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估;乙方应根据安全评估的有关规定,针对其受委托的评估项目的系统安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害程度的评估,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负责,并由乙方联系四川省安监局备案,向甲方提供备案手续。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入场后 45 日内向甲方提交《评估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告》。第五条 为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① 派 1~2 人负责生产安全的技术管理人员协助项目组现场调查。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