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御水佳园安置小区开发框架协议项目主办方: (简称甲方) 项目开发方: (简称乙方)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御水佳园安置小区宿迁市宿城区安置房项目2、项目性质安置房开发建设,所安置房实行“限制销售对象、限制销售价格的”的双限政策;甲乙双方确定,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定向销售”。如无销售对象造成积压,甲方应根据限价标准予以全部回购。二、项目基本概况:1、 该项目坐落于宿城区经济开发区中部,具体四界:东至地表水厂、西至民便河、南至其它规划用地、北至南二路;2、 规划建设用地 159000m2(约 238.5 亩),总建筑面积 2400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33000m2、商业建筑面积 7000 平方米;3、 该项目规划建设 10 栋高层(18 层)、10 栋小高层(11 层)、24 幢多层住宅(5-6层);入住总户数为 2024 户,机动车位 1810 个。4、 该项目总体规划设计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21%,绿地率 38%,形成开放型的庭院绿化和优美的小区环境。1、5、项目开发期限:该小区一期工程建设周期从基础出正负零开始,计时为期 18个月,一期工程建成交付使用。三、项目合作开发主体1、项目销售对象指定方、回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项目开发方乙方江苏兴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项目开发模式1、项目地块规划内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负责。2、在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基础上,甲方应保证促使乙方依法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取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3、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确保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五、甲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项目地块规划内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地块道路红线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达到“三通”,即临时用水、用电通,道路畅通,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3、在项目竣工交付前四个月内,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地块道路红线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达到“七通一平”。4、协助乙方通过合法程序,取得项目所占地块的土地使用权。5、负责项目的建筑规划、勘察、设计工作。6、负责项目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安置房户型确定工作。7、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协助乙方为该项目开发建设融资,并提供融资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9、负责对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检查和监督。10、负责维护协调该项目的总体施工环境,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