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建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各种石材的选料、场内外运输,按图切割、开料、磨边、磨圆线条、磨圆弧线条、凹凸线条,砂浆配制、铺装等工作内容
二、承包方式1、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乙方包材料,包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
石材主要有:黄绣烧面石、黄绣石、灰麻烧面、灰麻石、黑麻烧面、蒙古黑光面、黄锈石光面
1、合同采纳暂定总价为¥947949
00 元(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柒仟玖佰肆拾玖元伍角)
本包干单价已包括设备、材料、人工、税金、机械运输、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用水用电费等一切费用
2、 合同总价在施工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3、 乙方以合同附件《预算清单》,单价包干
工程量按各种石材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以实际展开面计算面积进行结算(磨园线只计一个面)
结算单价包含施工方各自自备各种中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包括开料机,磨边机、切割机等
4、 发生设计变更或甲方另行要求增减的项目,乙方应在 2 天内提交工程签证申请单,甲方应在 2 天内审查其合理性并书面答复是否予以签证
并按合同附件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取费标准核算
如合同中无相应的单价,乙方应及时参照投标报价书编制补充预算,报送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四、付款方式: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后的 7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工程款给乙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乙方完成工程量达到 70%时,甲方 14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 50%的工程款给乙方
3、 乙方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工程时,甲方 14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的工程款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