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学生课后托管安全协议书甲方(学生监护人): 身份证号:乙方: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根据教育部等上级文件要求,为了确保学生在课后托管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课后托管教育的进展,现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乙方要以高度负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二、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三、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托管而转移,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权利。四、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兴趣培育及课外作业辅导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一般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电影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五、课后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下午正常放学后(寒暑假及法定节日除外),具体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讨论确定。六、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七、甲方应以负责的态度配合乙方为学生制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履行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管理的地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八、学生在校期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九、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与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损害的;5、学生自杀、自伤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十、学生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