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LTP—96—005 合同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 承租方: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路名、幢号、门牌号)
间 数 ,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注: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
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失效
)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出租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租金(大写): 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四 条租 赁 期 间 房 屋 修 缮修 缮 房 屋 是 出 租 人 的 义 务
出 租 人 对 房 屋 及 其 设备 应 每 隔 月 ( 或 年 ) 仔 细 检 查 , 修 缮 一 次 , 以保 障 承 租 人 居 住 安 全 和 正 常 使 用
出 租 人 维 修 房 屋 时 , 承 租 人 应 积 极 协 助 , 不 得 阻 扰施 工
出 租 人 如 确 实 无 力 修 缮 , 可 同 承 租 人 协 商 合 修 ,届 时 承 租 人 付 出 的 修 缮 费 用 即 用 以 冲 抵 租 金 或 由 出 租人 分 期 偿 还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水、电、通讯、 等 费 用 由 承 担
交 纳 方 式 、 时 间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