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GF-96-020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浙江国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杭 州 民 禾 律 师 事 务 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编 号 : GF-96-0206发包方(甲方): 杭州美莲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方(乙方): 浙江国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杭州美莲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速 8 酒店) 1.2 工程地点: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号大街 1.3 承包范围: 见预算书和施工图所示范围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 2011 年 08 月 25 日开工,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竣工,工程期限 110 天。备注 。1.6 工程质量: 按国标 GBJ300-88 验收法律规范达到合格优良标准。 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肆拾万零叁佰壹拾伍元整(不包含甲供材 料为:伍拾玖万玖仟陆佰捌拾伍元整,详见甲供材料单,工程总价合计:叁佰万元整) 甲方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费为一次性包干价。除甲方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如甲方要求增减的项目。单价以合同预决算报价的单价增减。)第二条 甲方工作2.1 开工前 3 天,乙方应将按甲方要求委托设计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 1 份交予甲方。同时甲方需全部腾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涉及的消防及户外广告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承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消防等手续未及时办出,进而导致施工延期的,乙方应按 9.2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消防等手续迟延办出导致行政机构处罚的,则由甲乙双方协商。2.2 甲方指派 为驻施工场地代表,配合合同履行,负责对工程质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度进行监督检查。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予以配合。2.4 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对施工图中的项目需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变更,双方必须在三天内重新确认施工图的变更内容及变更后的造价,甲乙双方需在变更签证单和增减预算书及工期顺延单上签字确认,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方可安排项目经理施工,否则,因停工和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第三条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