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制作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合同签订地:甲方:乙方: 合同编号: 生效日期: 届满日期: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依本合同委托乙方执行广告项目,乙方应依本合同接受甲方委托完成相应的广告项目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若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修改、替代或删除,必须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方为有效
附件(打√项)□LJ-01 墙体广告(喷绘安装)下单表 □LJ-02 墙体广告(手绘制作)下单表□LJ-03 墙体广告(喷画制作)下单表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约定区域范围内承揽甲方 2024 年度广告制作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内容,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1
1 甲方: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为广州亮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 乙方:为项目承揽人
3 广告项目:指依本合同及依广告行业惯例所要求的墙体广告及其他广告
4 订单:指甲方通过邮件/电话/口头等形式通知乙方所要求的具体广告项目及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数量、时间、价格、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履行期限、执行方式、执行范围等,作为双方具体业务之执行标准,但并非唯一标准
5 商业秘密:指具有财产利益或经济价值的任何机密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方、材料、尺寸、工艺、流程、市场信息、渠道信息、客户信息、营销数据、技术数据、财务数据及其它经营数据,且该机密数据亦不限于书面形式
6 关联企业:指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拥有)或控制(被控制)其财务、技术、生产、采购、市场或人事之公司和单位,或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拥有(被拥有)或控制(被拥有)之公司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之从属公司、单位及相互投资公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