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印美图 LOMO 自助印终端机销售合同甲 方:乙 方:张家口市同心电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就“印美图LOMO 自助印终端机”采购项目充分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保证严格遵照履行
一、采购产品及费用1、采购产品明细及费用: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印美图广告机云翔 X1(可收钞)台11860018600总计金额(元)18600注:广告机随机赠送一套相纸和墨盒,额外再赠送 500 张相纸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采购总金额的 40%即 7440 元(柒仟肆佰肆拾元)支付给乙方,在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调试完毕后三日内将剩余采购总额的 60%即 11160 元(壹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当在设备到达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金额为 18600 元
约定交付日期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甲方账户:帐 户 名:张家口市同心电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商业银行工业街支行开户银行:2040110291090163、乙方确认订金后由甲方自提或委托乙方物流到指定地点,运费、保险费、木架费、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选择自行提货,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如委托乙方物流到指定地点,货物出库,所有权即转移至甲方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接收产品后应在三天内根据交货清单逐件验收,如甲方接收产品后5 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已符合双方约定要求,不存在任何缺漏的问题,但技术性问题不在此限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产品,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物流费用
3、甲方需为产品调试及使用提供相关的电源及网络等辅助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为广州美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印美图产品的张家口总代理,在本区域内享有销售、售后等权利与义务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 1 点将产品发送至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