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合同和担保的类型1 建筑合同的类型建筑合同有许多类型,通常由业主来选择合同的类型。合同类型的选择取决于所执行胡工作的种类以及它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执行的。1.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通常使用在建筑领域。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所需要的材料的数量进行足够精确的计算,以使承包人提交出该工作的一个价格总量。每个项目的数量,例如干式墙、门框、浴室的水池、输电的管道和线,以及房顶的瓦片都需要从计划时就进行精确的计算。当工程需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在合同文件中都清楚说明了,提交一个投标总额对承包人来说才是公平胡。1.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用于不可能对所需的材料总量进行精确估算的工作。单价合同通常用在繁重的公路工程上。设计者可能计算有 1000 000m3 的土需要被移动,但是业主和承包人知道工程结束后, 承包人是不可能恰好移动 1000 000m3 的土的。精确的数量将会改变。对这个问题公正的解决办法是业主告诉承包人估量的总量,在工程结束后按精确量出的数量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是一个单价合同里对每个项目定的价格。单位价格乘以工程师估量的量相差可以超过 15%或 20%,可能高于或低于估量的量,有时对单位价格还要进行协商。当实际的量较低时,承包商也许会要求重新确定一个较高的价格,因为预期所挣得的总额减少了。当实际的量较高时,业主因为相反的原因也许会要求重新定一个价格。单位价格合同的目的是公平地对待合同双方。1.3 成本附加成本附加(可回收费用)合同用于业主和承包人在谈判、投标和授权的过程中均很难或不可能确定他们成本的情况。有一些因素使得对成本进行计算是不可能的,包括不可预知的极差的天气情况(例如在南极地带可能遇到),偏僻地区的不可预知的运输需求,争斗或战争,或者工作量需要依赖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的合同。 成本附加合同有许多形式,最普通的是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以及正价加上正价的一定百分比。大多数业主宁愿选择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因为这样承包人所获得的利益总量不可能增加,因此除去了承包人会作出不节约或生产出较差质量工程的任何动机。正价加上正价的一定百分比的合同也许对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是十分公平的,或者工程完成的时间不可确定时,但是为了保持生产率作出一些激励是需要的。假如工程有可能需要一年或两年,则仅由六个月所挣到的利润就不再有吸引力了。1.4 改革和趋势A+B 式合同是从欧洲传过来的相对较新的改革。它们是由运输局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