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汉「XXX 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合同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武汉「XXX 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合同》甲方:XXX 公司 (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乙方: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武汉)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4910 室 邮政编码:430022 电话:027-6885 0868 传真:027-6885 0698鉴于:(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甲方是下述物业的产权拥有者。(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机构,依法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的下述物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乙方亦同意接纳有关委托。(3)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武汉「XXX 项目」之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4)有关物业是武汉「XXX 项目」,详细地址:XXX(以下简称“该物业”)。(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委任乙方对上述物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因此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注释除合同内文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1.1 「该物业」指武汉「XXX 项目」,该物业的详细情况如下:……。1.2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指《中国武汉「XXX 项目」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合同》,即本合同。1.3 「物业管理顾问」指以本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整个工作形式。1.4 「物业交付使用日」指该物业可由承建单位以外之人士使用之日期。1.5 「管理规约」指从物业交付使用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甲方及物业之各业主均须遵守之管理约定。1.6 「业户」指该物业之业主及用户。 2 / 19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物业管理顾问期限2.1 物业管理顾问期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生效,为期两年,共 24 个月(即 XXXX 年 XX月 XX 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2.2本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协商进行商讨。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 1 个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确认延续的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第三条:物业管理顾问的内容3.1乙方向甲方提供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包括:3.1.1 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该物业一期交付使用前)3.1.1.1 机电工程顾问方面1. 评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