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布 户外电子显示屏 / 平面 / 看板、引导旗、交通指示 牌等其他形式 广告,包括广告的制作及安装
第二条 广告要求1、广告编排方式(广告发布总条、次、时段、版面等)或发布点位、楼宇、数量等或广告发布位置、编号、规格等: 见附表 ; 2、其他:
(提示: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条内容,应尽量做到准确、完整、全面
)第三条 质量要求乙方最终发布的广告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 发布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后实际发布日期为准,终止时间相应提前或顺延)第五条 维修条款本合同项下由乙方负责制作的广告由乙方负责安全、养护和维修
一般故障,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具体修复及顺延时间
第六条 制作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间前完成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不得影响广告的正常发布
第七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第 2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包括制作费、审批费、发布费、设置/安装费、维护保养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甲方以 现金 / 转账 方式付款;3、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元)/甲方按制作要求及验收标准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