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1、在项目土地前期开发期间:(1)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书,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参加、配合建设单位接收土地;(2)参加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及订立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3)修改、审查有关公共建设设施配套合同,使之达到可签约条件; (4)对土地前期开发过程中发现的地下障碍物、埋藏物、文物等,协助建设单位向有关政 府部门请示、报告;(5)与通信等有关单位协调处理,起草相应的法律文件;(6)协助建设单位取得规划、建设等相关许可证
2、在项目建设期间:(1)参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的起草、制定,参加建设单位对设计、施 工投标文件的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2)参加项目设计合同、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与委托勘察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与修改;(3)代表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直至签订项目工程承包合同;(4)代表建设单位审查承包方提出的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与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5)协助建设单位注意依约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6)协助建设单位审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建设单位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7)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义,协调建设单位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8)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保险,提高抗风险的能力与效果,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运行,降低建设单位的投资工程风险;(9)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妥善设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10)参加建设单位对竣工工程的验收、交接工作,对验收、交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工程的最终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