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 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第 号
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
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 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
(权证是房地合一吗
)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 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 17375 平方米
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
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
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
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