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项目转让纠纷中预约合同和立约定金的认定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了 75
8 亩商住用地的政府批文,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024 年 5 月 19 日,张某、李某与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张某、李某支付定金 1200 万元
房地产公司收到定金一周内,根据张某、李某指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好土地过户手续或者将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某、李某
协议签订当日,张某、李某支付了定金 1200 万元
次日,房地产公司向张某、李某作出书面承诺:在一周内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过户到指定的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名下
假如满足过户的法定条件确需时间的,主动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假如在确定办理过户手续无法短时间内完成的情况下,要在一周之内召集全体股东将公司股权转让给张某、李某
房地产公司收到定金后,未履行协议和承诺,一个多月后将定金退回,单方解除了协议
经查,该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私下将该项目高价转让给了他人
为此,张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赔付定金,并赔偿损失
[分歧]本案存在三种意见:一是签订合同时直至起诉前,转让方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无效,对此双方均有过错
因定金已退还,张某、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是本案是房地产项目转让的预约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房地产公司私下将该项目转让给了第三人,致使张某、李某利益受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是本案定金是立约定金,不受主合同效力制约
房地产公司拒绝与张某、李某订立正式转让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评析]本案涉及到案由的认定,预约合同的认定、订约定金的认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一、案由的认定合同性质由合同内容和目的所决定
本案合同内容包括协议书和承诺书两个部分,转让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