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1 、 甲 方 同 意 将 自 有 房 屋 位 于 奉 贤 区 青 村 镇 水 琪 路 122 号 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 使用,设施状况 良好 。2、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为止。3、租用费每月为 元,自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按每月初付给甲方,不得拖欠。有线电视、宽带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4、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应妥善保护,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损坏,乙方须按价赔偿。如乙方因营业需要装饰改动时,需经得甲方同意,另签协议。 5、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缴纳。 6、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7、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8、其他。(此协议没有包括的项目可另附)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甲方): 上海梦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房(乙方):为了更快进展经济,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将闲置厂房及办公楼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奉贤区青村镇青港工业区(兴青路)8 号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办公使用。第二条:租赁价格:全年共计租金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价),租金半年( 6 个月)一交,租金要在 年月日前交人民币 元,下期要在 年月日前交人民币 元。先交后租,以此类推(每期钱早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 。诺乙方违约,押金作违约金,不够按合同价比例计算。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在本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内退还押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租期为 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第四条:乙方应依约交付租金,诺拖欠租金,以每天万分之四点一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第五条:租赁期内, 年内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年后,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陆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并补偿乙方迁移损失,补偿金额以叁个月租金计算。如乙方确因特别情况需退房,也须提前陆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但应参政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毁损,应回复原状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