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标的1 . 甲 方 同 意 将 位 于 位 置 的 栋 层 (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租赁物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该租赁物的用途为 住宅 ,乙方应按前述用途使用租赁物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包括电梯、公共走廊、大厅及其他公用区域和公用设施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配套设施及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租赁物的,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 30 天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20 天向乙方正式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则双方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返还甲方
三、租赁费用与其他费用第 2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租赁费用(1)租金:每月¥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2)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款用于担保乙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全额退还该款项给乙方
2.其他费用(1)双方应各自承担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合同签订、登记相关的税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它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卫星电视线路费、网络费用等,甲方提供供电局及自来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