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村商业银行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营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商业用房)、并以所购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
第三条按揭贷款的商业用房应为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
第二章贷款准入条件第四条按揭项目的准入
对拟与本行合作的新建楼盘按揭,无论金额大小,都应经过本行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按揭项目审批的操作流程:项目申请→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审批→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按揭项目的申请
开发商应向承贷行提交以下资料:1(一)书面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概况、项目情况、项目所需按揭贷款金额等
(二)公司资料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及其他有关证明;2
公司章程、成立批文及验资报告;3
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4
最近年度年检合格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5
房地产开发经历,包括已开发楼盘、经营业绩和行业知名度等;6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决议;7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项目资料1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6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7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8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按揭项目的调查
受理申请后,由本行客户经理进行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