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廉政合同主合同名称:房屋租赁合同 主合同编号:[201 ] 号 甲方:乙方: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甲乙双方秉公行事、工程质量达到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标准、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猎取不正当利益,损坏国家、集体和双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甲乙双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第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甲方各级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付的费用等
(三)不准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庆典活动等
(四)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 、旅游第提供方便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加同甲方建设项目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修装饰、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