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维修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房屋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西段博泰花园步行街内 ,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约定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房屋维修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年费用 元
按年于每年的 6 月 30 日前付清本年度租金
第五条 甲方负责房屋的屋面、外墙、供水、供电的修缮、维护(乙方装修的项目除外),保证乙方所租用房屋的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第八条 任何一方因自身特别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