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执业药师聘用协议甲方 : 惠州市 *** 信德堂 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企业 负责人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执业药师) (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药店聘用 乙方为惠州市信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坑梓强发分店( 质量管理负责人 兼处方审核员
) 职务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三、 聘用期限由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三、聘金为人民币 15000 (大写:壹万五仟元整 / 壹年) ,执业药师先注册到本药店上应预付人民币 12000 (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 壹年) ,余款在 2024 年 01 月之前支付清
四、甲方仅使用乙方的药师资格证办理药店相关证照及相关手续,药店盈亏及其他一切经营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甲方双方合作经营期间,该药房由甲方自负盈亏,依法按章纳税,依法经营,药房的资金、设备、经营场地、进药渠道、职员薪酬福利等一切费用及所有债权债务和经营中的经济纠纷,一概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必需持证合法经营,若因甲方违法经营导致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需负责,若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需负责一切赔偿并补偿精神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该药房有关证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开展经营业务,如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况中之一项的,终止双方经营协议:五、聘用期内甲方如需乙方到现场协助检查、认证等工作
须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并支付药师路费及误工费一次共人民币 500
00 元整(人民币伍佰 元整 )
六、乙方保证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在聘用期内收到及时甲方通知时配合甲方工作,假如认证验收时药师乙方不能及时到达,导致认证不能通过,乙方须退回预付款
甲方应承诺不得将乙方证件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在协议期间,如甲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元,已付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也应提前 天通知